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今天,科技部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持续发挥“创新积分制”为科技型企业赋能的政策效能,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和规范实施,指导服务各地方开展工作,科技部办公厅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下称《指引》)。
《指引》显示,为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部向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高新区等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团队进行了充分论证,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率先以试点形式,探索建立一种基于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积分赋能、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创新积分制”。
据悉,截至2023年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均在总行层面全面参与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推出了为科技型企业设立的“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根据创新积分直接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同时,已有近20家银行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据统计,2022—2023年银行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2024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经两批次遴选了近3万家“白名单”企业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备选企业加大融资支持。积分应用场景也将逐步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得到拓展。
该《指引》指出,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科技部深入分析国内外评价报告,在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和国内创新评价实践基础上,结合四年积分制试点实施经验,遵循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的指标构建原则,形成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科技部进一步优化2024年积分制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从2020年试点高新区扩展至今年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积分制应用场景也在持续深化。
据悉,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在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以及最终创新结果,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PCT专利申请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
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长期可持续的成长经营能力,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
第三类是辅助指标。该类指标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补充评价,具体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强调,“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须均是法定合规数据,省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